合署办公地青岛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通知

来源:青岛市图书馆    作者:少儿部   阅读: 次    日期:2018/05/21

各位读者:

接合署办公地青岛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通知,按照上级要求,自5月20日开始,进入妇儿中心院内的读者(包括参加活动)必须持身份证、读者证或者驾证进入。请各位读者给予理解和配合,谢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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