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青岛市图书馆 作者:办公室 阅读: 次 日期:2017/05/15
告读者
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,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信用体系建设,根据上级统一部署,自2017年6月起,本馆将对借书逾期不还超过一年或未交逾期费超过一年的读者,将个人相关信息上传至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,且每月将对有关信息更新并上传一次。
读者借书逾期不还,长期占用社会公共资源,影响他人使用,涉及个人社会信用问题,望全体读者引起高度重视,按时归还所借图书,妥善处理借书逾期有关问题。
望周知!
青岛市图书馆
2017年5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