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青岛市图书馆 作者:外借部 阅读: 次 日期:2020/07/16
主讲老师: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庄晓莉律师
活动时间: 7月18日(周六) 晚上7:30—8:00
线上讲座:抖音app扫码即可进入
经过十多年的发展,新浪微博,腾讯微信带领我国网民走入了“人人都有麦克风”的时代,民众不需要再通过电视机、报纸被动接受信息,借助各类社交平台就能随时随地获取资讯,发表观点。个人话语空间因此扩大,大家手舞足蹈,振臂高呼,“言论自由”时代终于到来。可是在欢欣鼓舞之余应当看到“言论自由”放纵的背后是对“名誉权”甚至是“言论自由”本身领地的侵犯。2021年1月1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即将生效,公民的“名誉权“作为具体人权得到《民法典》保护。当”名誉权“遇到”言论自由“,他们之间的关系该如何把握。
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庄晓莉律师本周六向各位听众讲述“名誉权“与”言论自由“之间的法律论战,欢迎参加。
【说法】栏目为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于云风、王洪科律师发起,各专业青年律师广泛参与,青岛市图书馆倾力打造的纯公益性系列普法讲座。